經 勞動部核定認證職類「影視造型設計」
〔本職類術科評審人員資格甄審、訓練及考核〕
本會評估本職類全國各地區技能測驗術科評審人員總量需求,如需遞補由本會官網公告,在公告期間歡迎相關專業團體或設有與本職類相關科系之技職校院推派或自我推薦參加評審人員甄選。
參加本職類甄選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始得報名: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培訓職類相關乙級技術士證,現任或曾任培訓職類依法領有登記證明文件相關機構之技術人員、高中(職)以上學校教師、技術人員或職業訓練機關(構)訓練師,並從事與培訓職類相關工作八年以上。
二、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本職類初級或中級技能職類證書,現任或曾任培訓職類依法領有登記證明文件相關機構之技術人員並從事與培訓職類相關工作六年以上。
三、現任或曾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或本會聘請擔任培訓職類技能測驗規範製訂或學、術科題庫命製人員。
四、由各有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推薦具有相當學經歷之專家或主管(辦)人員。
五、取得培訓職類相關乙級技術士證或本職類中級技能職類證書,並從事相關工作十年以上。
六、參加國際技能競賽或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獲得優勝以上,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且競賽職類與培訓職類相關。
七、參加全國技能競賽,獲得前三名,並從事相關工作八年以上,且競賽職類與培訓職類相關。
本會官網公告於公開徵求符合資格條件之評審人員,自公告日起為期30天。
前項單位推派或自我推薦人員之甄選,經認證單位「技能測驗委員會」資格審查通過後,依認證單位規劃之課程科目辦理評審人員培訓,經測試成績合格者發給評審人員資格證書。
初級(丙級)術科評審人員資格證書
〔樣張〕
中級(乙級)術科評審人員資格證書
〔樣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