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辦理題庫命製人員&規範製訂人員甄選,民國114年11月22日起至民國114年12月22日止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得於本會公告期間經單位推派或自我推薦參加題庫命製人員&規範製訂人員甄選:
一、現任或曾任大專校院助理教授以上職務,並有相關科系五年以上教學經驗者。
二、大專校院以上學校畢業,並有十年以上相關職類教學經驗者。
三、大專以上學校畢業,現任或曾任檢定相關職類,政府機關或依法領有登記證明文件相關機構技術部門或訓練部門之主管職位五年以上或非主管職位八年以上者。
四、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有現已辦理檢定相關職類最高等級技能檢定合格者,並在相關職類有現場實務經驗十年以上者或擔任相關職業訓練工作十年以上者。
五、各級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之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