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113年11月20日(三)起至113年12月20日(五)止辦理114年度「影視造型設計」技能職類測驗規範製訂暨題庫命製人員甄選(資格條件及相關附件請詳閱下方),歡迎符合資格者於113年12月20日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填妥本會指定之報名表(申請日期與簽名處請務必親簽),並連同相關學經歷等證明文件逕向本會辦理報名登記,逾時不予受理。
依本職類『技能測驗作業及試場準則』第三條、『技能測驗及發證準則』第十六條規定:本職類規範製訂暨題庫命製人員之遴聘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現任或曾任大專校院助理教授以上職務,並有相關科系五年以上教學經驗者。
二、大學校院以上學校畢業,並有十年以上相關職類教學經驗者。
三、大專以上學校畢業,現任或曾任檢定相關職類,政府機關或依法領有登記證明文件相關機構技術部門或訓練部門之主管職位五年以上或非主管職位八年以上者。
四、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有現已辦理檢定相關職類最高級別技能檢定合格者,並在相關職類有現場實務經驗十年以上者或擔任相關職業訓練工作十年以上者。
五、各級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之代表。
本職類學、術科規範製訂人員以六人至十二人為原則。